书库阅览室规则

书库阅览室规则
 

一、 书库阅览室图书为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、综合类图书,提供读者阅览与外借服务。

二、 外借图书请到服务台办理出借手续。办理借书手续前应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破损,如有破损,请交工作人员加盖“破损”章。未办理出借手续的图书,请勿带出图书馆。

三、 请注意将阅后不借的图书平放在书架或阅览台上。

四、 教职工读者限借图书20册,学生读者一次限借图书10册,兼职教师及校外读者限借图书4册。

五、 教职工读者外借时间为120天,可以续借一次,续借时间为30天;学生读者外借时间为30天,可以续借一次,续借时间为30天;兼职教师及校外读者外借时间为90天,可续借一次,续借时间30天。读者所借文献资料应按时归还,逾期未还者,暂停其借阅资格直至归还并办理罚款手续止,逾期罚款标准:0.1元/册.天。

六、 随书光盘和磁带可同图书分开借还,但每张(盒)光盘或磁带视为一本图书。随书光盘和磁带暂不对读者开架,需要者请到二楼借还处委托工作人员协助查找。光盘和磁带的借期为7天。

七、 书库内请勿高声喧哗。请将手机置于振动状态,如需拨打或接听电话,请到库外。

八、 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着装整齐。不得勾肩搭背,行为粗俗,影响他人阅览。

九、 保持室内整洁,不准携带食品和有色饮料进入书库,不许乱丢废弃杂物,不得随地吐痰,室内禁止抽烟。

十、 爱护公物,严禁撕页、剪切和涂画报刊资料,一经发现,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;爱护室内设施,不得在阅览桌椅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。不得随意挪动桌椅。对损坏公物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的处罚。

十一、 爱护公物,严禁撕页、剪切和涂画报刊资料,一经发现,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;爱护室内设施,不得在阅览桌椅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。不得随意挪动桌椅。对损坏公物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的处罚。

十二、 本库开放时间详细请看本站导航菜单“读者指南”中“开放时间”页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