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刊阅览室规则

过刊阅览室规则
 

一、 本室提供的文献资料为过刊和过报,采用全开放模式。读者可以借阅过刊,过报只能阅览,不能外借。

二、 读者入室阅览,如遇问题,请咨询图书管理员。

三、 读者每次可按借阅限额进行过刊借阅。读者所借文献资料应按时归还,逾期未还者,暂停其借阅资格直至归还并办理违约手续止,逾期违约款标准:0.1元/册.天。

四、 读者阅览每人每次限取一种期刊阅读,阅后请放回原处。

五、 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着装整齐。不得勾肩搭背,行为粗俗,影响他人阅览。

六、 爱护公物,严禁撕页、剪切和涂画报刊资料,一经发现,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;爱护室内设施,不得在阅览桌椅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。不得随意挪动桌椅。对损坏公物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的处罚。

七、 请勿高声喧哗。请将手机、传呼机置于振动状态,如需拨打或接听电话,请到室外。

八、 保持室内整洁,不准携带食品和有色饮料进入阅览室,不许乱丢废弃杂物,不得随地吐痰,室内禁止抽烟。

九、 如只需复印资料者,可将本人有效证件交工作人员,自己携资料到复印室复印,复印完毕当天送还。

十、 本室开放时间详情请看本站导航菜单“读者指南”中“开放时间”页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