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阅览室规则

电子阅览室规则
 

一、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对校内读者(教职工、学生)免费开放。

二、进入本室请出示校园卡并刷卡,不得冒用他人证件上机。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停止上机一个月处理。

三、读者刷卡后按分配的机器编号使用电子阅览室的指定电脑。

四、每位读者每天上机的时间最长为2个小时,管理系统将提前发出停机通知,并在5分钟后自动关闭电脑,读者在收到停机通知时,尽快保存相关文档,自觉结账下机。

五、请勿以任何物品占留机位。发现座位上无人但留有物品超过10分钟,候机读者可经图书馆员核实并同意后上机。

六、请勿在电子阅览室内高声喧哗,自觉关闭手机铃声,严禁吸烟;禁止在电子阅览桌上饮食、乱丢纸屑杂物。

七、禁止在电子阅览室的电脑上玩游戏,一经发现,初犯将给予半个月的停止上机处理,再犯停止上机一个月。

八、读者使用电子阅览室的电脑必须严格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图书馆电脑设备和系统,并且不得利用图书馆的电脑从事违法活动。